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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申报条件及标准(工程评中级职称的条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9-22 09:24:12    

一、职称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一)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二)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三)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四)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

1.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两份)。

2. 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 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 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5. 申报高级职务的须递交二篇以上业务论文。

三、评审程序

1. 凡需参加评审的单位,必须按要求备齐资料,到市职称办集中申报,统一评审。

2. 凡集中申报超过50人,须按单位行业归属,由单位及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送。各单位及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人员申报资料是否齐全,专业论文是否属实,并按要求填写各种表格。经主管局审查签章后统一报送。

3. 根据实际情况,符合中级职务条件的人员可以直接申报评审,也可以具备条件后申报高一级职务评审。申报高一级职务人员需从中级职务评审合格后两年以上。逾期不予评审。中级任职资格跨地区调出或省内单位间聘用的有效期限为两年。在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方面均应符合有关要求。对未达到要求的需重新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进行评审。

4.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我市组建有建筑、机械、电子、化工、交通、农林、卫生等七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各单位及主管部门申报高级职务的资料统一由市职称办审核后统一安排评审,申报中级职务的资料由各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委会对申报人员填写的评审表、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合格后才予评审。为保证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平等竞争,对已聘任中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只能申报本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不得越级申报。

5. 实行“以考代评”的方式评审中级职务。具体程序为:本人申请,单位审核合格后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者提交评审材料,由评委会组织评审。目前我市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有:农业系列、卫生系列(中药专业除外)、高校教师系列和中专教师系列中的物理、化学和生物专业以及经济系列财政专业和金融专业。今后凡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均可按照本系列的申报条件通过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来达到破格晋升的目的。每年只限于当年破格的人员参加考试。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者应退回已发的考试费。

另外现在具有硕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可直接参加职称外语和职称英语的免试。上述政策的落实必须在全市性的岗位设置工作中进行审批确定方可执行此规定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未获得资格证书的非教师类国家认可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及担任专业技术资格按各省人事厅的规定执行如确有实际应用价值可破格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免试并需由用人单位填写任职资格推荐表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报市职称办审批后方可参加评审。

6. 凡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专业技术资格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方可办理资格证书。

7. 申报高级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答辩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答辩内容必须与所从事专业相关且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主要内容。答辩由市职称办统一组织评委进行评分并确定通过人员名单报送市人劳局批准备案发证。答辩费用由本人自理。

8. 凡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有关政策享受相应待遇参评各系列(行业)的人事职称工作都应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办事坚持标准不断改进服务质量,继续深化职称改革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评审办法逐步体现公开化、科学化、制度化要求做好资格认定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水平及效率,充分发挥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专业技术工作评定的人员应予批评;对连续两年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将根据岗位比例关系作相应扣减聘任指标处理并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任职资格处理(企事业单位可在已批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内作相应处理)。今后将采取动态管理控制岗位指标节余过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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